收藏澳洲高院里程碑判决!家暴受害者秘密录音可作证据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Australia)作出重大裁决,家暴受害者有望凭借秘密录制、内含施暴者认罪内容的录音寻求法律保护。

The High Court allowed the recording to be used as evidence because it was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victim's "bodily autonomy". Source: AAP / Lukas Coch
澳大利亚最高法院于周三驳回一名男子的上诉。该男子被定罪,曾两次趁妻子熟睡时对其实施强奸。
这名男子辩称,一段他承认首次强奸行为的录音属于非法获取,不能作为证据。
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私自录制私人对话属于违法行为,但高等法院裁定,本案录音合法、可呈上法庭作为证据;录制该录音是保护受害者身体自主权与身体完整权(bodily autonomy and integrity) 的必要手段。
法院在全体法官一致作出的判决书中写道:“受害者反复聆听这份秘密录音,以此警醒自己,避免再次陷入遭受强奸的现实风险。任何人免于遭受强奸的权利,应当受到最高等级的保护。”
涉案男子使用化名波特(Potter)。南澳州法院裁定其两项趁妻子熟睡实施强奸罪名成立;另外两项指控,陪审团未能达成一致裁决。
最后一次强奸案发一个月前,妻子用手机录下一段对话。她当面质问波特施暴事实,对方予以承认。女方作证称,录制录音的目的是 “说服自己,无论如何都绝不回到他身边”。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
墨尔本法学院(Melbourne Law School)法学教授希瑟・道格拉斯(Heather Douglas)表示,本次判决承认家暴受害者有权录制施暴者认罪录音、并将录音作为证据,在澳大利亚家暴相关法律发展史上是重要里程碑。
“这项判决意义重大,它明确认可:在录音取证场景中,合法权益包含身体自主权与身体完整权。家庭暴力与家庭暴力,正是对身体自主权与完整权的侵害。”
道格拉斯认为,高等法院的裁决影响不止限于刑事案件,未来类似录音证据还有机会用于申请人身保护令。
不过,法院将在多大范围内接纳秘密录音,用以证明程度相对隐蔽的家暴行为,仍有待后续判例观察。
道格拉斯提出:“许多伤害极强的家庭暴力属于非肢体暴力,例如胁迫控制(coercive control),这类侵害同样侵犯人的自主权利。我希望法院能够把本次确立的原则延伸适用到这类情形。”
这名丈夫目前正在服刑,刑期 9 年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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