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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女 “撞名” 顶流 “水果姐” ,怒打官司17年,刚刚居然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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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女 “撞名” 顶流 “水果姐” ,怒打官司17年,刚刚居然赢了!

墨尔本微生活 墨尔本微生活 3小时前

17年的马拉松


一名澳洲女子因为和全球流行音乐顶流 “水果姐” Katy Perry意外 “撞名” ,从而陷入了一场长达17年的法律马拉松。不过,最终的结果相当让人意外!



澳洲高等法院日前裁定:


美国知名流行歌手Katy Perry在澳洲销售服装时侵犯了本地设计师 “Katie Perry” 的商标权,


为这场持续近17年的法律纠纷画上句号。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悉尼设计师 Katie Taylor(婚前姓 Perry)。


她经营一家小型服装品牌,以 “Katie Perry” 为商标销售基础款服饰。


早在2008年9月,她就在澳大利亚申请注册这一商标,


当时她已经在悉尼Paddington Markets摆摊售卖服装。


而就在她申请商标的几个月前,


美国歌手Katheryn Elizabeth Hudson以艺名Katy Perry发布歌曲I Kissed a Girl,


并一举走红,随后开启了全球流行音乐事业。


但随着Katy Perry名气不断扩大,


两人的名字冲突也逐渐演变成一场 “以小对大” 的法律大战。


2009年,Katy Perry的管理团队首次向Katie Taylor发出律师函,


要求她停止使用 “Katie Perry” 名称。



法庭披露的证据显示:


Katy Perry的经纪人Steven Jensen当时已经注意到该商标,


并曾试图说服歌手就此事发表声明。


Steven Jensen在邮件中表示:


在澳洲,这类事情经常会被小报炒成新闻。


但Katy Perry当时回复称,


希望 “完全不要把我牵扯进去” ,并在邮件中表达了不满情绪。


之后,Katy Perry团队曾提出双方商标 “共存” 的方案,


但Katie Taylor拒绝。


2019年,她正式对这位流行歌手提起诉讼。


案件在2023年一审时,联邦法院裁定Katy Perry侵犯了Taylor的商标权。


然而2024年,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判决,并要求撤销Taylor的商标注册。


不过,澳洲高等法院在本周三最终支持了Taylor的主张,恢复了她的商标权。



Katy Perry一方辩称:


在2008年9月时歌手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 “Katie Perry” 商标可能会造成公众混淆。


但高等法院认为:


当时Katy Perry在澳洲并没有与服装相关的商业声誉,


而且在该时间点之前,没有任何一件以Katy Perry名义销售的服装在澳洲出售。


法院因此认定,并没有证据表明公众在两者之间产生实际混淆。


根据裁决:


身家约3.6亿美元(约5.05亿澳元)的Katy Perry需要承担Katie Taylor的法律费用,


具体金额将由联邦法院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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