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澳女 “撞名” 顶流 “水果姐” ,怒打官司17年,刚刚居然赢了!
17年的马拉松
一名澳洲女子因为和全球流行音乐顶流 “水果姐” Katy Perry意外 “撞名” ,从而陷入了一场长达17年的法律马拉松。不过,最终的结果相当让人意外!

澳洲高等法院日前裁定:
美国知名流行歌手Katy Perry在澳洲销售服装时侵犯了本地设计师 “Katie Perry” 的商标权,
为这场持续近17年的法律纠纷画上句号。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悉尼设计师 Katie Taylor(婚前姓 Perry)。
她经营一家小型服装品牌,以 “Katie Perry” 为商标销售基础款服饰。
早在2008年9月,她就在澳大利亚申请注册这一商标,
当时她已经在悉尼Paddington Markets摆摊售卖服装。
而就在她申请商标的几个月前,
美国歌手Katheryn Elizabeth Hudson以艺名Katy Perry发布歌曲I Kissed a Girl,
并一举走红,随后开启了全球流行音乐事业。
但随着Katy Perry名气不断扩大,
两人的名字冲突也逐渐演变成一场 “以小对大” 的法律大战。
2009年,Katy Perry的管理团队首次向Katie Taylor发出律师函,
要求她停止使用 “Katie Perry” 名称。

法庭披露的证据显示:
Katy Perry的经纪人Steven Jensen当时已经注意到该商标,
并曾试图说服歌手就此事发表声明。
Steven Jensen在邮件中表示:
在澳洲,这类事情经常会被小报炒成新闻。
但Katy Perry当时回复称,
希望 “完全不要把我牵扯进去” ,并在邮件中表达了不满情绪。
之后,Katy Perry团队曾提出双方商标 “共存” 的方案,
但Katie Taylor拒绝。
2019年,她正式对这位流行歌手提起诉讼。
案件在2023年一审时,联邦法院裁定Katy Perry侵犯了Taylor的商标权。
然而2024年,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判决,并要求撤销Taylor的商标注册。
不过,澳洲高等法院在本周三最终支持了Taylor的主张,恢复了她的商标权。

Katy Perry一方辩称:
在2008年9月时歌手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 “Katie Perry” 商标可能会造成公众混淆。
但高等法院认为:
当时Katy Perry在澳洲并没有与服装相关的商业声誉,
而且在该时间点之前,没有任何一件以Katy Perry名义销售的服装在澳洲出售。
法院因此认定,并没有证据表明公众在两者之间产生实际混淆。
根据裁决:
身家约3.6亿美元(约5.05亿澳元)的Katy Perry需要承担Katie Taylor的法律费用,
具体金额将由联邦法院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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