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洲家庭法17年来最大改革!

澳洲的新家庭法废除了父母双方在育儿上“平等分担责任”的假设,这是自2006年以来对子女抚养权判定的最重大变革,法院将不得不把家庭暴力史作为七项新标准之一加以考虑。
前霍华德(Howard)政府时代关于父母“平等分担责任”的法律假定曾备受争议,但随着这一假定的废除,怎样做才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将成为离婚案件的首要考虑因素。
法官必须考虑的七项因素(从之前的15项因素清单中简化而来)包括孩子的安全、他们的意见、与父母双方建立关系的益处,以及孩子的发展、心理、情感和文化需求。
从清单中删除的因素包括孩子及其父母的生活方式和背景、父母双方对为人父母所表现出的态度、环境变化对孩子的影响,以及父母之前为陪伴孩子所做的努力。
律政部长戴福斯(Mark Dreyfus)周二表示,他将根据参议院的审查结果提出修正案,该审查结果要求在未来几周法案提交参议院时明确加入家庭暴力条件。
但最重要的变化将是废除“夫妻双方平等分担养育责任”的推定,自2006年以来,处于分居状态的父母一直有权享有该推定,该推定由霍华德政府提出,旨在解决历史上对父亲监护权的偏见。
这意味着法院必须首先推定父母双方在有关子女的重大决定中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同时还包括一项相关条款,要求法院考虑子女与父母双方相处的时间安排。
然而,澳洲法律改革委员会发现,该法律被误解为父母双方与子女见面的时间应该相等。
澳洲家庭研究所的研究表明,只有3%的分居家庭的亲子关系安排是由法院决定的,但政府认为,该法律为其他自行协商安排的家庭提供了指导。
工党的法案还要求独立的儿童律师直接与儿童会面,并要求法院考虑原住民或托雷斯海峡岛民儿童保持与家庭、社区、文化、国家和语言联系的权利。
该法案将在参议院获得足够的中立议员支持,并在通过六个月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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