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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WFH法正式公布!这些情况都可以在家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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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WFH法正式公布!这些情况都可以在家上班!

墨尔本微生活 墨尔本微生活 2小时前

细节出台


维州政府推动的 “居家办公权” 法案正式提交议会,其中不少细节首次曝光。


根据法案内容:符合条件的员工未来将有权每周至少居家办公两天,雇主若想拒绝,必须证明此举会对企业运营造成 “重大” 负面影响,否则可能面临投诉甚至赔偿。



这项被州长Jacinta Allan称为 “具有里程碑意义” 的改革,是工党政府今年最受关注的劳工政策之一,也被视为州选举前争取工薪阶层选民的重要举措。


根据法案:员工只需书面通知雇主自己希望开始居家办公,雇主必须在21天内作出回应。


如果企业希望拒绝或限制员工居家办公,必须证明相关要求 “不合理” ,而且必须满足法案列出的具体条件。


包括:

  • 居家办公会导致工作效率或生产力 “显著下降” ;

  • 对员工管理、培训、客户服务或客户关系造成 “显著负面影响” ;

  • 企业需要承担 “过高” 的额外成本;

  • 对员工或他人的安全构成影响;

  • 企业必须大幅调整运营安排或额外招聘员工才能满足要求;

  • 工作本身的性质决定必须在现场完成,例如需要使用特定设备或经常面对面服务客户。



法律专家指出,法案中特别使用了 “显著(significant)” 这一表述,意味着政府有意将拒绝门槛设得非常高。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Kramer律师Natalie Gaspar表示:如果只是出现轻微效率下降或者客户关系受到一定影响,并不足以成为拒绝理由。


她说:法律刻意采用了 “显著影响” 和 “显著效率下降” 这样的措辞,就是为了把门槛设得很高。


除了允许居家办公外,法案还要求雇主承担员工在家工作的合理设备费用,例如完成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


对于不合理拒绝居家办公申请的企业,员工可先向维州平等机会与人权委员会(VEOHRC)提出调解申请。


若调解失败,还可进一步向维州民事和行政仲裁庭(VCAT)提起诉讼。


法律界人士认为,未来大量争议很可能围绕 “什么程度才算显著影响” 展开。


Natalie Gaspar表示:员工和雇主对这一标准的理解必然存在分歧,而不少案件最终可能进入VCAT审理。


她说:未来几年相关判例将逐渐形成指导原则,但这无疑是一个全新的法律领域。


律师还指出,如果VCAT认定企业无理拒绝员工居家办公,除了要求企业批准申请外,还可能裁定企业向员工支付赔偿,包括额外通勤费用等损失。



法案同时规定:


试用期员工、学徒、实习生以及毕业生培养计划(Graduate Program)参与者不适用相关规定。


临时工(Casual)则需满足 “持续且规律工作” 的条件,才能获得居家办公权利。


目前,澳洲联邦《公平工作法》已经允许部分员工基于照顾子女、残疾等特殊情况申请弹性工作安排,但企业只需以 “合理商业理由” 即可拒绝。


相比之下,维州新法被认为大幅强化了员工权利,将居家办公从 “可以申请” 提升为一种默认权利。


不过,商界对此反应强烈。


多个商业团体批评政府进行不必要干预,认为大多数企业本来就会在条件允许时提供居家办公安排。


部分劳资关系律师则警告:法案可能引发大量法律纠纷,并进一步加重VEOHRC和VCAT本已积压严重的案件负担。


Holding Redlich律师Charles Power指出:根据法案,员工甚至可以在案件审理期间申请临时命令,要求先行获准居家办公。


由于VCAT提起诉讼成本较低,这将使员工挑战雇主决定变得比现行制度更加容易。


目前联盟党尚未表态是否支持该法案。


法案预计将在7月底冬季休会结束后提交议会辩论。


如果顺利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生效。


不过员工人数少于15人的小型企业将获得两年过渡期,直至2027年7月才需全面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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