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5.6万澳洲网红慌了!礼物也要交税?百万博主陷入税务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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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把生活变现时,该如何区分个人开支和业务开支?这是澳大利亚网红群体正在思考的问题。

旅游及男装内容创作者Shaun Birley(Instagram21.1万粉丝,TikTok5.14万粉丝)在国际城市拍摄美食指南时,所有费用均由自己承担。如果没有品牌赞助,这些内容不会带来直接收入。
“我在香港或圣塞巴斯蒂安为频道拍摄美食指南时,所有食物、交通都要自己付钱。不算机票,每次差不多要花500澳元,都是为了观众,但对我来说是没有经济回报的成本。”这位37岁的创作者告诉《澳大利亚人报》。
“我会在报税时申报抵扣,因为这是我发布的教育类内容的一部分。交通、酒店...这些加起来,在澳大利亚税务局眼里可能像是度假,但对我来说是对生意的再投入。”
“我抵扣机票、网约车、购买的食物、当天聘请的摄像师和剪辑师...所有这些,我自己却一分钱没赚。”
网红营销在全球是价值326亿美元的行业,影响力早已远超传统广告。Influencer Marketing Hub数据显示,创作者相关推广平均每投入1美元可带来5.78美元回报。
网红需要在社交媒体上培养粉丝,通过契合算法的视频和照片保持活跃度、吸引新关注。但持续不断更新的需求让人精疲力竭。
以Birley为例,他主要教男性粉丝如何购买名表、西装,并提供旅行建议,经常与航空公司或旅游局合作,按合同为大品牌推广。
他曾在布里斯班经营物流企业,目前靠内容赚取“中低六位数”收入。
Sprout Social数据显示,澳大利亚有5.6万名专业级网红,他们希望税务局给出更明确的规定,摆脱目前的灰色地带。
这与最早一批网红完全不同,当年他们只要有礼品和邀请就满足了。
墨尔本时尚生活类网红Isabella Skocic(Instagram3.22万粉丝,TikTok7.96万粉丝)表示,创作者对自己的职业归类和可抵扣项目只有模糊概念。
“报税时你要从下拉菜单选择职业。”Skocic女士说,“医生、护士、律师、老师这些都有选项,但没有‘内容创作者’。这行太新了,非常难办。”
Skocic女士表示,澳大利亚税务局几乎没有给网红提供任何相关指导。不过她父亲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母亲是会计,因此她报税风格“偏保守”。
“税务局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他们把社交媒体当成副业,表述非常模糊。”她说。
尽管为Chadstone和戴森等品牌做过推广,这位22岁的网红仍在房地产行业兼职,同时稳步运营自己的平台,并完成了双学位学业。她代表了大多数网红:一开始只是兴趣爱好,很快就走向专业化。
Seek数据显示,澳大利亚普通内容创作者年薪约7.8万澳元,但这仅限于正规企业内部的内容创作岗位,比如大公司的社交媒体经理。
有报告显示,顶级明星网红单条帖子收入可超过1.5万澳元。
一不小心,我开了家公司
澳大利亚网红营销委员会(AiMCO)联合创始人兼董事总经理Patrick Whitnall是资深营销人士,他表示网红很难真正职业化,但能把这门生意正规化的人,回报非常可观。而这也带来一个现实:他们现在是商人了。
“这些创作者一开始做频道不是为了做生意,不是为了当CEO。他们入行是因为有创意,热爱自己的领域,然后慢慢积累了粉丝。”他说。

“所以这些积累粉丝、进而做起生意的创作者,突然进入了全新领域,承担起当初根本没想过的经营责任。”
AiMCO为网红和品牌举办活动与线上讲座,也曾邀请税务局参与,试图澄清网红应如何规范财务事宜。
Whitnall说,在其中一场线上会上,税务局表示将内容创作者视为表演艺术家。
礼品报税灰色地带
刚起步、还没能力收取服务费时,网红经常收到礼品作为报酬,从化妆品到国际旅行不等。有时还要求在视频里展示这些礼品。
在没有现金交易的情况下,创作者的应税收入如何界定就变得更加复杂。
Whitnall回忆AiMCO的一场线上会:“我们举的例子是,假设我是创作者,被邀请去马尔代夫旅行,坐直升机、浮潜,我该怎么办?”
“税务局的回答是,你需要算出这些礼品的市场价,然后计入应税收入。”
布里斯班的Birley表示,没人会把礼品申报为应税收入,因为极不现实。这位长相酷似Ryan Reynolds的网红提到,2023年税务局决定要求网红为礼品缴纳10%的商品服务税,税务局将其视为以物易物交易。
“别人送你一张1万澳元的国际机票,你没拿到钱,却要你交10%的税?没人会这么做。”Birley说,“根本没有人申报礼品。我还收到过不想要的礼物,他们想让我怎么处理?”
“如果是工作旅行,我就会申报抵扣,因为我在做事、在主动运营、在涨粉。我想要每个澳大利亚人都想要的:少交税,因为政府本可以把钱花得更合理。”
《澳大利亚人报》向税务局求证,证实了Whitnall和Birley对规则的理解。
“通过内容创作获得收入的所得税规定,包括你在社交媒体平台作为网红创作内容,与其他人完全一样。赚取的收入需要纳税,无论收入以何种形式支付。”
“如果你以实物形式获得报酬,比如商品或其他福利(例如保留帖子中使用的物品、服装,或收到‘礼品’),收到商品的市场价值必须计入申报表中的应纳税收入。”
什么时候礼品算“消耗品”
BDO商业服务合伙人Koraly Sowter主要接触的网红客户,是在品牌合作中收到用于视频或照片拍摄的物品,这类物品通常被视为消耗品,不用纳税。
“这不算收入项目,因为已经有合作协议,他们为该公司制作内容已经赚取了可观报酬。”她告诉《澳大利亚人报》。
Sowter女士在2016年就接手了第一位内容创作者客户,之后靠口碑成为该领域专家。她有一位游戏主播客户,曾试图申请抵扣更大容量市政垃圾桶的费用,理由是家里收到大量Uber Eats外卖。

Sowter女士还指出,很多网红最早开始这份职业时只是在网上娱乐,年纪小到只有15岁。
“我们非常重视教育,带着客户一步步了解。他们刚来找我们时,对税务几乎一无所知...因为太年轻了。”她说。
“但他们学得非常快,头脑很灵光,你只需要说一次,他们就懂了...我特别喜欢他们恍然大悟的那一刻,这是我最喜欢的瞬间之一,他们完全明白你在说什么。”
行业扩张速度太快,导致创作者经济陷入困境。他们收入不错,做着新潮有趣的工作,却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在最高效地使用资金。
Birley把这一现象比作自己刚创业时,作为小企业主,一开始也不知道该如何与国际大品牌谈判定价。
“在社交媒体这个领域,几乎没人能帮你理清这些事,因为太新了。你只能犯一大堆错。”他说。
“但很多内容创作者都很清楚自己身处灰色地带,可抵扣的项目数不胜数。我们经常聊这个。但我不认为有人在恶意滥用制度,他们不想毁掉所有人的机会。”
编译:Renee
原文链接:
https://www.heraldsun.com.au/business/it-probably-looks-like-a-holiday-influencers-grapple-with-confusing-tax-rules/news-story/28acac3befd5a5f6cfee29df57bf9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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