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惨! 温西豪宅华人房东被裁定恶意驱逐租客, 需赔$8.2万! 法官这么判...

一名租户两年多前被驱逐后,获得了 82,000 多加元的赔偿,目前,该案已下令重新进行听证。
Neal McLennan自 2016 年以来一直住在温哥华戏曲Cartier Street的一栋8,000平方英尺的出租房屋中,直到2022年9月,他收到了两个月的终止租约通知,房东陈曦(Xi Chen,音译)称她将搬进这所房子。
根据BC省《住宅租赁法》,如果房东或其直系亲属计划搬入该物业并居住至少12个月,房东可以驱逐租客。当时,要求的居住时间为六个月。
在2024年5月的听证会上,McLennan辩称陈曦并未在要求的六个月内居住在房屋中,称他搬到了附近的一所房子,经常路过这所房子。他说他发现房子的大门一直锁着,垃圾桶也没动,泳池“已经变成了一个沼泽”。
陈曦则反驳称,她已经在2023年2月搬进了这座房子,并提交了照片、水电账单、外卖订单以及带有该地址的身份证照片作为证明。
她还准备了一名证人出席听证会,表示将提供更多证明她住在房子里的证据。但仲裁员决定不允许该证人出席,表示如果需要会联系她。
仲裁员认为陈曦的辩词不充分,称她未能证明自己已居住在该房子里六个月。
由于陈曦未能在租客搬走后按要求入住该房屋,BC省住宅租赁部门(RTB)认为这次驱逐属于恶意驱逐,因此McLennan获得了82,480加元的赔偿——即12个月租金,每月6,865加元。
之后,陈曦提出司法审查,称原审听证会“程序不公”,因为她的证人没有机会出示证据。她还认为仲裁员所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合理”。
在本周发布的一项裁定中,Anita Chan法官表示,她同意听证会对房东来说不公平。
“这是一个重要的金钱判决,对双方都很重要,”陈曦写道。
“房东有合理的期望,认为她能够在听证会上传唤证人提供证据。若没有机会展示她希望仲裁员听到的证据,很难认为房东的发言权得到了满足。”
然而,Chan不同意陈曦认为仲裁员的理由不合理的观点。
“房东要求法院重新评估证据并得出不同的结论。仲裁员根据证据得出的推论是可以接受的,我认为这个决定并不明显、不合理。”Chan表示。
总体而言,Chan认为,由于听证会对房东来说程序不公,适当的补救措施是重新举行听证会。
“2024年5月22日的仲裁员决定被撤销,案件将交回RTB进行重新听证。”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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