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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PS不雅照敲诈勒索212名企业高管,一分钱未收到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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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PS不雅照敲诈勒索212名企业高管,一分钱未收到还被判刑!

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 前天 05:29


为了谋取不义之财,两名嫌疑人利用PS技术,将知名企业高管的脸部图像“移植”到不雅图片上,随后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对全国范围内的212名企业高管实施了敲诈勒索。近日,山东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案件提起公诉。


男子收集各大企业高管照片并p到裸照上

还投递威胁信


2023年5月,湖南男子朱某因家里缺钱,家人住院,自己没有工作,便有了“捞偏门”的想法,想着通过PS企业高管的裸照进行敲诈,“我想着赌一下看看能不能弄到钱”。


随后,朱某找到此前结识的冯某,想跟他一起分担“启动资金”。在外欠了很多钱的冯某听了朱某的计划后,与他一拍即合。


于是,二人开始商量敲诈的流程。朱某在网上搜索各大企业高管的信息,包括企业的名称、地址、高管的职务和姓名,随后把搜索到的信息整理存放在一个文档里,然后把高管的照片保存下来,对应改成相应的姓名。朱某将信息都存到u盘里后,便由冯某接手,将被害人的头像P到裸照上。朱某再用家里的二手打印机将经过处理的裸照打印出来。


冯某还提供了1000元给朱某。朱某用这笔“启动资金”在网购平台上买了300个信封,用来装裸照和威胁信。分装好后,二人便打车前往南宁市,分头寻找邮筒,将信封投进去。


二人本以为可以就此等着大笔金额入账,然而却等来了民警的手铐。


两人双双被抓!

十六页纸记满企业高管信息


2023年5月28日,滨州邹平的张先生如往常一样走进工厂的办公室,可是一封来自广西南宁市的挂号信却让他陷入了恐慌:信中是一张裸照和一张A4纸打印的信件。照片上,一男一女赤身裸体躺在床上,而男子的脸部竟然与张先生惊人地相似。信件中写道:“我已秘密拍摄了您的不雅视频,若不在3天内将28.8万元汇入指定账户,视频将被发布到网络,照片也将张贴到您家和单位附近。”


张先生知道自己从未拍摄过此类照片和视频,这显然是有人恶意合成的敲诈信。尽管他起初想不予理会,但担心视频泄露会影响公司声誉和家庭和睦,张先生还是选择了报警。


5月31日,邹平市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并于6月7日分别在广东东莞和湖南双峰将朱某和冯某抓获,同时扣押了一份长达16页的人员名单及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名单上详细记录了全国各地知名企业高管的姓名、职务和企业地址等信息。


一分钱未收到也构成敲诈勒索

面对审讯,朱某和冯某供认不讳。他们表示,名单上的数字如28.8万、24.8万、23.8万等,是每封信中敲诈的具体金额,这些金额是随机填写的。张先生收到的信中便要求他将28.8万元汇入朱某的银行账户。至于为何要写这个数字,朱某表示他觉得吉利。


“我跟冯某商量着干PS照片敲诈勒索的时候,就知道这个是违法犯罪的事情。”朱某表示当时考虑着跑远一点被查到的可能性比较低,又查到南宁投递信件的邮筒比较多,就去了南宁。


然而,直至案发,他们并未收到任何转账。


在讯问过程中,朱某向检察官提出疑惑:“我一分钱也没收到,还构成敲诈勒索罪吗?”“你和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敲诈多名企业高管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检察官解释,朱某二人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勒索到任何钱财,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敲诈勒索既遂犯减轻处罚。


“这些高管的信息、头像都是朱某搞来的,我只是帮忙P了图,应该认定为从犯。”冯某辩称自己起的作用很小,应该从轻处理。但检察官认为,冯某从始至终积极参与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所起的作用与朱某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


近日,邹平市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朱某和冯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朱某、冯某有期徒刑3年1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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