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变动!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官宣护照办理新规, 12月30日生效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12月13日发布关于全面恢复办理护照到馆采集指纹的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工作安排,驻加拿大使馆自2024年12月30日起,全面恢复办理护照到馆采集指纹,以签发含有指纹信息的电子护照,便利申请人回国快速通关并确保护照信息安全。
采集指纹对象为已满16周岁办理护照(换发、补发、颁发)的申请人。办理旅行证(颁发、换发、补发)和未满16周岁办理护照的申请人无需采集指纹,仍循现有流程。
全面恢复到馆采集指纹后,所有办理护照的申请人仍需通过中国领事APP提交订单,在“选择实体材料递交方式”时默认仅能选择“到馆递交”(未满16周岁申请人亦选该项,但后续到馆递交或邮寄均可),在“选择取证方式”时可选择“到馆取证”或“邮寄”。订单初审通过后状态显示为“复审中”时,按照APP提示,本人前往使馆领事证件大厅(无需预约)递交实体材料并现场采集指纹。未通过APP提交订单就到馆直接申办的,我馆无法受理。
如申请人在采集指纹对象范围内(即已满16周岁),但因老病残孕、居住地离使馆远等到馆采集指纹确有困难,可在填写APP订单时,在“其他想对使领馆说的话”栏目中说明情况和理由,待审核通过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实体材料和领取新证件,免予到馆采集指纹。应采集指纹却无任何正当理由不到馆采集的,我馆无法受理。
具体要求:
(一)到馆递交材料+到馆领取新证件。务必本人到馆,在到馆递交实体材料时采集指纹,并在到馆领取新证件时付款。
(二)到馆递交材料+邮寄接收新证件。务必本人到馆,在到馆递交实体材料时采集指纹,并需提供一个已预付邮费的回邮信封(信封上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人收件信息),以及付款用的现金支票Money Order或银行汇票Bank Draft。
(三)邮寄递交材料+邮寄接收新证件(双向邮寄)。适用于无需采集指纹或符合免予到馆采集指纹的情形。邮寄材料时,需附带一个已预付邮费的回邮信封(信封上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人收件信息),以及付款用的现金支票Money Order或银行汇票Bank Draft。
详细流程请参阅我馆网站护照旅行证申办须知。各驻加总领馆将同步全面恢复办理护照到馆采集指纹,具体要求请查阅各馆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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