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前部长被判监禁12个月、4天后入狱!成首位在第165条文下被治罪高官!

这一场持续一年多时间的新加坡贪腐案件,终于要落下帷幕了。
2023年7月12日,新加坡反贪局剑指时任交通部长的易华仁,称他正在协助调查。不到2天时间,反贪局就表示易华仁已经被逮捕,酒店大亨王明星也被逮捕。
自此,新加坡开始对其进行细致的调查,直到10天前:🔗新加坡涉贪案前部长认罪,承认5项控状!曾主动索要F1门票、名酒,受贿超$38万...
这一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没想到一直拒不认罪的易华仁这么干脆。于是,案件过堂至10月3日,也就是今天正式下判!
图源:BBC
新加坡史上首个出庭认罪的部长
易华仁被重判,坐牢12个月!
就在刚刚!法院做出判决,新加坡历来首名背负刑事罪名的前内阁部长易华仁,被判坐牢12个月!他从下周一(10月7日)开始到国家法院报到,入狱服刑。
这一判决,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10天前易华仁认罪,5项控状包括4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控状,指易华仁以公务员的身份索取贵重礼物和好处,以及1项控状指他阻碍司法公正。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职人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最高刑罚是监禁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而妨碍司法公正罪名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七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当时控方要求法庭判处易华仁6-7个月的监禁,而辩方求情时要求法官判易华仁坐牢不超过8周。
现在来看,新加坡法院对易华仁不仅没有轻判,反而加重了刑罚,比控方要求的6个月,又多了6个月!
王炸!加倍!
在第165条文下被治罪的首例
法官:滥用职权、不存在求情尽早认罪…
在此之前,新加坡从未有在第165条文下被治罪的先例,今日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洪承利下判,同时也为这个条例设下的判刑的框架。
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坐牢4个月;其他4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控状,分别被判2-6个月不等,其中3项控状的判刑分开执行。
最终,易华仁总刑期为12个月。
图源:东方日报
法官下判时表示,易华仁身为新加坡部长,却向有利益冲突的王明星和林国城收取好处,触犯第165条文。
法官认为,这是他滥用职权的表现,公务员不应随意接收物品和好处。而易华仁在案发阶后较迟阶段才将涉贪金额上交,而且他从一开始就“抗辩到底”,并非“尽早认罪”,求情成分不高。
法官强调,公共部门的诚信是新加坡治国的基础,若公务员的行为达不到诚信标准,就会对政府产生不利影响。
全岛604万人关注易华仁下判
妻子、服兵役人员、小学生都来了
易华仁的判决受到了全岛人民的关注。
10点正式宣判,但很多人一大早就在高等法院外等候,只为第一时间旁听宣判过程和结果。
易华仁的妻子和亲友,早在清晨6点多就排队等候入场。
易华仁的妻子 图源:8视界
有服役人员特地从兵营请假来旁听结果,不到6点就到了现场。他认为这一案件的审判,标志着新加坡政府法律的透明性。这一案件的处罚程度,将为法律对待这类案件的严肃性定下基调。
图源:8视界
更有刚考完试的13岁少年,想要亲眼看看这个法律程序,创下怎样的先例。
图源:8视界
这次下判,前来排队旁听的人 ,比上次认罪要多得多。大家对这个事件保持着高度的关注。
海外媒体也在关注
外媒称或影响新加坡政府声誉
对于易华仁贪腐一案,不仅是新加坡人在关注,海外各国都在跟踪报道。
法新社表示,易华仁贪腐,是新加坡建国50多年以来,首次部长级官员在法庭上受审,对于长期执政的人民行动党来说,是个形象危机。
英国广播公司(BBC)称,在新加坡这样一个以其清白形象而自豪的金融中心,极为重视公职人员的操守,非法收礼或是贪污罪并不多见,因此易华仁的案件“备受瞩目”。
BBC报道,据政治观察人士表示,这一案件的最终判决可能严重影响执政党人民行动党的声誉。
易华仁是首位认罪的部长级
上一任犯罪的部长在出庭前自尽身亡
易华仁案件,之所以受到全球的关注,是因为他是新加坡历史上首位背负刑事罪名的前内阁部长级人物!
新加坡上一次有部长级官员涉贪则是在1986年,当时的国家发展部长郑章远因涉嫌收贿而遭调查,但他在庭审之前自尽身亡。
所以,易华仁这次成了新加坡建国以来,第一个出庭并认罪的一把手部长,有很大的可能和郑章远一样,写进新加坡历史当中。
据说新加坡反贪局大厅中还陈列着当年郑章远自杀前写给李光耀的信,来警醒后来者:
“过去两个星期,我感到非常沮丧。对于发生这次的不幸事件,我应该负全部责任。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东方绅士,我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接受最严厉的惩罚——你的忠实的郑章远。”
李光耀后来在一次群众讲话中剖析,并非自己逼死了郑章远,而是严厉的反腐手段让他脸面尽失,丢了脸面无法在社会上立足。
“郑章远宁可结束生命,也不愿面对耻辱”。
易华仁涉贪金额超$38万
对贪$1元也犯罪的新加坡官员是“巨贪”
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受贿的金额之大了!
据万事通此前报道,易华仁受贿超$38万(约210万人民币),看起来金额不大,不是个巨贪。但放在新加坡,这就是大贪了。
以上单位为新元 图源:星洲日报
要知道,新加坡对官员要求很严格,曾经一名狱警收取15元好处费,不仅被判刑3个月,而且永远失去了公职。
新加坡前外交部礼宾司司长林清河,借着报销的机会捞了8.9万新元(约50万人民币),工作丢了还被判坐牢。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首任局长格林奈,向财政部申请了一笔购买新汽车的贷款,却用来还旧车贷款,二是在某印尼商人尚未签约购买新加坡梦幻度假村时,两次对新加坡公共汽车公司谎称该商人已经签约购买,劝说公共汽车公司也投资300万新元与外商合作。
结果被判坐牢3个月,并开除公职,永不录用。连同高达50万新元的公积金和30万新元的退休金也被一笔勾销。
正如李光耀所说:如果要钱,就不要从政!
新加坡让腐败者
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
正如新加坡最终喊出的反腐口号:“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让腐败者在经济上倾家荡产!”
只要是贪腐,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身份,都严肃处理。没有侥幸!
新加坡国父李光耀以身作则,严查贪腐!他曾多次说过:“我是政府总理,我可以造就出许多个百万富翁、亿万富翁,但我自己绝不能成为富翁。”
李光耀的话更是掷地有声:“你一个官员拥有工资之外的巨额财富,这就是贪污来的,如果你解释不了,就抓你!”
虽然易华仁认罪下判了,但新加坡的反腐之路不会因此而结束。不管你是何等的职位,在新加坡都不能贪腐!
正如黄循财在接任新加坡总理前说的那样:新加坡对贪污立场决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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