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美国国务院重启“签证押金计划”:7国公民赴美须缴最高1.5万美元保证金
美国国务院10月8日发布公告,正式宣布对部分非洲国家的公民实施“B-1/B-2签证保证金制度”。
自10月起,来自指定国家、申请赴美商务或旅游签证的公民,须缴纳5,000、10,000或15,000美元的保证金,方能获签证批准。

这一规定源自《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INA)第221(g)(3)条,并依据国土安全部(DHS)2024财政年度的出入境逾期报告执行。美国政府表示,此举是为了“降低签证逾期率,确保非移民申请人遵守停留期限”。
根据国务院公告,这一政策将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初陆续实施,首批适用的国家包括:
冈比亚(2025年10月11日)
马里、毛里塔尼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坦桑尼亚(2025年10月23日)
马拉维、赞比亚(2025年8月20日)
换句话说,上述国家公民若申请赴美旅游、探亲或商务(B-1/B-2签证),即便符合签证资格,也必须先缴纳一定金额的签证保证金。
公告规定,保证金分为三档:5,000美元、10,000美元或15,000美元。具体金额由签证官在面谈时根据申请人风险等级确定。
申请人必须:
提交美国国土安全部表格 I-352(移民保证金申请表);
通过美国财政部线上平台 Pay.gov 完成缴款;
且必须等待领事官员发出指示后才可支付。
美国政府明确警告:严禁通过任何第三方网站缴款,若自行缴费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支付,将无法退还。
此外,缴纳保证金并不等于一定能获得签证,只是签证审核的附加条件之一。
为便于管理,已缴纳保证金的签证持有人,只能通过指定的三个国际机场入境美国:
波士顿洛根国际机场(BOS)
纽约约翰‧肯尼迪国际机场(JFK)
华盛顿杜勒斯国际机场(IAD)
若旅客未遵守此要求,可能会在入境时被拒绝或导致离境记录不完整,从而影响保证金退还。
如果签证持有人:在合法停留期限到期前离境;或签证获批后未入境美国;或入境被拒;则其保证金将全额退还。
退款将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相关程序详见I-352表格说明与国务院官网 Travel.State.Gov。
若签证持有人出现下列情形,将视为违反保证金条款,其押金可能被没收:超过获准停留期限仍未离境;在美期间申请延签、转换身份、或提出庇护;其他违反非移民签证身份的行为。
这些案件将移交美国移民局(USCIS)处理,可能影响申请人未来的签证与入境资格。
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年度报告,上述七国的B-1/B-2签证持有人中,逾期滞留比例偏高。
美国政府认为,部分国家政府无法有效协助遣返逾期滞留者,导致“非法停留率居高不下”,因此重新启用这一曾在川普政府时期短暂实施的“签证押金制度”。
这项政策的目标是通过经济约束,迫使高风险国家申请人遵守停留规定,防止签证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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