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澳洲华人身份证过期, 国内补办被拒! 材料齐全, 没入籍, 持有PR也不行!
//前言//
澳洲华人身份证到期回国却被拒换?PR竟成办理障碍,永居身份也会受限!
#01:
澳华人身份证过期
回国补办被拒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华人选择在海外定居,涉及户籍、身份证等国内证件的办理问题也越来越多。
最近一名澳洲华人身份证到期后委托家人在国内办理,却因自己是澳洲永久居民(PR)被派出所拒绝换领。
这件事让不少海外华人感到困惑:在中国国籍仍然保留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取得了外国永居身份,就不能换身份证了吗?

图片来源:小红书@Sydney粽子
这名华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帖表示,最近自己通过微信收到了身份证即将到期的提醒,便按照网上指导流程中的“境外委托办”流程准备材料:包括委托书、护照照片、手持委托书与护照的合影等,并请母亲到户籍所在地代为办理。
然而,派出所民警在审核时表示,根据“国家政策”,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不允许换领身份证,还要求他承诺未加入外国国籍。
当事人虽理解中国不承认双国籍,但对“永居身份”被视作限制条件感到不解。
他质疑,为什么拥有外国永居权也会影响中国身份证的换领?
实际上,根据公安部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的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措施,境外公民可以委托近亲属在国内办理身份证换领,所需材料中确实包括所在国签证或居留证明。

图片来源:公安部网站
在帖子的评论中,也有网友提及了这项政策。

图片来源:小红书
然而,这些材料在部分地区被视为“是否应当保留户籍”的判定依据,从而引发拒办的情况。
帖主本人表示,自己就是按照这个流程办理,但是提供签证的时候因为有澳洲PR遭到了派出所的拒绝。

图片来源:小红书@Sydney粽子
#02:
明文规定vs执行死板?
大批华人现身说法
对于帖主遇到的这个情况,网友也是众说纷纭。
有网友认为,当地派出所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或执行标准过于死板,PR是可以换身份证的。
还有不少海外华人回国之后办理身份证都成功了,请亲属代为办理也没有受到阻碍。




还有海外华人现身说法,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最后坚持表示PR不等于入籍,并且让上报,最后成功办理。
建议帖主换个大一点的派出所再试一下。

图片来源:小红书
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按照户籍管理制度,取得外国永居权并且在海外长期居住,应当注销国内户口,自然不能保留身份证。
也有人指出,《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身份证是证明居住在国内公民身份的证件,理论上不在国内长期居住就不满足条件。



图片来源:小红书
还有人指出,这是因为每个地方的执行力度和理解方式不同,所以会出现有些地方可以办理,有些地方不能办理的情况,尤其是代办的情况。


图片来源:小红书
甚至有加拿大华人表示,
“我这边是死卡,PR就不能办身份证,除非注销永居”。

图片来源:小红书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居民身份证法》等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内应当有常住户口方可办理居民身份证。
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国(境)管理办法》及相关户籍管理文件规定,公民“出国定居”应当注销户口。
问题在于,“出国定居”如何界定?在部分地方公安机关的内部操作中,取得外国永居权被直接等同为“出国定居”,因此启动注销户口流程。
但这一点在全国并未统一,有的地方严格执行,有的地方则基本不问。
#03:
定居海外户籍撤销
PR也逃不掉
能不能办理身份证,涉及到户籍的问题。
而拿到PR或者外国国籍自后需要注销户口这项规定,并不是刚刚才出现的。
上海就已经宣布,将强制撤销“定居海外者”的户口,连持外国绿卡PR的人也逃不掉!
2018年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旗下的微信平台“上海发布”发布公告,称上海将于5月1日起实行户口管理新政策。
事实上,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
在上海市公安局制定的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中,第四十六条写明:
第四十六条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换句话说,不管你是否加入外籍,只要属于“长期定居海外”,在公安局告知后必须注销国内户口,
如果拒绝或一个月内不去撤销,公安局将强制撤销你在国内的户籍!
在这种情况下,身份证就无法办理。
那么究竟怎么样才算“长期定居海外”呢?
可能会有人想问了:
我拿的是澳洲PR,但我长期在中国和澳洲“两边居住”,那我算是文件中提到的“定居海外者”吗?这个“定居海外者”有什么清晰的定义吗?
别说,还真有。根据侨务办公室,“定居海外者”其实就是“华侨”,其含义是:
中国公民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而根据这项定义,在海外出国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无论住满多少年都不算是“在外定居者”。
然而对于绝大部分持有澳洲PR的华人朋友们来说,“定居海外者必须强制注销户口”的新规,无疑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
大家都知道,澳洲PR实际上有一个五年的有效期。想要顺利续签,就要求PR持有人在获得PR后必须住满一段时限。
按照国内“过去五年内必须住满30个月否则视为定居海外”的规定,算下来澳洲PR持有者们如果想要保住自己的PR和国内的户口,必须“两手抓”,五年的期限中必须两年半住在国内,两年半住在澳洲...

图片来源:网络
公告公布之后,上海公安局官方微博号@警民直通车-上海又表了文章《关于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有关问题的解读》,解答了对于注销户籍的疑问。
总结一下:
1、 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的人员,需要主动登记注销户籍;
2、 如果没有主动申请注销户口的出国定居人员,公安机关在调查后掌握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注销其户口;
3、 并未在国外长期定居的,不属于需要主动注销户口的人员范围;
4、 被注销户口后再回国定居,经侨办及出入境管理部门后审批可以恢复户籍。
由此看来,注销户口主要针对的是加入外籍的人士以及在国外定居的中国籍人士。如果不是长期定居在国外,不需要担心。
最后
海外华人身份证能否换领,核心取决于户籍是否保留及地方执行标准。PR身份并非自动失去资格,但各地操作差异大,在办理前,建议了解政策细节并灵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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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