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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只越南走私冻鸭做酱板鸭,违法所得超百万元,企业负责人被判刑!网店正常营业,当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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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只越南走私冻鸭做酱板鸭,违法所得超百万元,企业负责人被判刑!网店正常营业,当地通报

每日经济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 6天前 13:34


常德酱板鸭是以本地麻鸭加工制作的特色美食,深受广大食客们的喜爱,常德下辖桃源县,酱板鸭产业也十分红火,但就在近日,一份与桃源县酱板鸭企业相关的判决书在网络平台热传,令消费者深感不安——里面提到,两家企业用走私越南冻鸭作为原料进行生产,相关人员被判刑且被重罚。


图片来源:网络平台截图


据网传的判决书显示,国家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自2004年已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越南输入禽鸟及其产品,2023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雷某元为其经营的湖南金信源食品有限公司向孟某某采购白条冻鸭作原材料加工制作酱板鸭出售,在明知孟某某无法提供鸭子的合法手续还先后四次向孟某某购买走私越南冻鸭18373只,并向孟某某转账支付货款人民币832800元,雷某元将走私越南鸭加工制作成酱板鸭后销售。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某元、陈某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被告人雷某元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五万元;被告人陈某桂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一万元。被告人雷某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20753元、陈某桂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54898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冻鸭等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月19日,湖南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详情如下:


情况通报


近日,我县湖南金信源食品有限公司、王记益中香食品加工厂企业负责人涉嫌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核查处置。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核查,网络上传播的刑事判决书内容属实。湖南金信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某元、王记益中香食品加工厂原法定代表人陈某桂,在明知供货方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通过故意逃避监管等方式多次购入和使用未经国家法定检验检疫的走私越南冻鸭作为原料生产酱板鸭,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武陵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自2023年案发以来,我局将涉事企业及酱板鸭行业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为高风险,纳入县级重点监管名录,增加日常检查频次深度,实施专项抽检及“回头看”。2023年至今,累计对两家企业产品抽检16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2025年7月18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再次赶赴现场核查,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生产条件符合规范。后续我局将根据司法判决对涉事企业和相关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酱板鸭等同类企业的排查,畅通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对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处置,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9日


图片


据天眼查显示,湖南金信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雷兴元,注册资本为800万人民币;2025年4月,桃源县漳江镇王记益中香食品加工厂的经营者从“陈兰桂”变更为“汤春”,桃源县漳江镇王记益中香酱板鸭店的经营者从“陈兰桂”变更为“王锦文”。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4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显示,桃源县金信源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酱板鸭总砷(以As计)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小编在某平台发现,目前两家涉事企业店铺的产品仍在正常销售,金信源酱板鸭售价65.8元(包邮)一只,王记益中香酱板鸭售价50.5元一只。


图片来源:购物平台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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