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有恶报!珠海驾车冲撞行人案,肇事者一审被判死刑!
2024年11月11日中国广东珠海发生驾车冲撞行人案,
2024年11月11日晚,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
2024年11月12日,珠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案件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案件发生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11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12月5日,最高检指导依法妥善办理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
有关中国近年来最致命的群体杀戮事件的信息在当时遭到严密审查。
此次袭击是当代中国历史上最致命的袭击之一。
珠海市法院在周五对樊维秋作出判决,指出其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
法院审理中提到,樊某因对离婚财产分配不满,“故意驾车冲入人群以发泄愤怒”。
袭击发生在珠海市的一家体育中心外。(路透社)
樊的车辆撞向正在当地体育中心锻炼的人,造成严重伤亡,中国新华社报道。
新华社补充道,樊已承认自己的罪行。
“珠海体育中心发生了一起严重恶性袭击,嫌疑人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导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警方在袭击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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