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不会西班牙语,却赢下西班牙语拼字冠军!硬背整本字典,这都行?!
话说在欧美国家,很多人小时候都玩过一种叫Scrabble的游戏。
简单地说,Scrabble有点像是下棋+拼字游戏的组合,双方的棋子是一个个字母牌,棋盘是一个15×15的方格,选手轮流在棋盘上拼出单词,每个字母有不同的分数值,棋盘上的某些区域还设有双倍或三倍奖励,最后分高的获胜。
(Scrabble棋盘)
这游戏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远销世界各国,也推出了西班牙语、法语等不同版本。
可以说,它既考验选手的词汇量,也检验他们的“下棋”技术,二者缺一不可。
但最近的一个新闻让人大跌眼镜:一位老哥在完全不懂西班牙语的情况下,赢得了西班牙语的Scrabble比赛......
(冠军Nigel Richards)
这位老哥名叫Nigel Richards,今年56或57岁(他非常神秘,基本从不接受采访,外界只知道他大概的年龄),出生于新西兰,后移居马来西亚,根本一点西班牙语都不懂。
而在11月的西班牙Scrabble锦标赛上,Richards以23胜1负的成绩击败了所有人取得冠军。
排在他之后的是上届冠军,他只赢了18场,而且他会说西班牙语......
赛后,一西班牙媒体试图采访他,但因为Richards根本不会说西班牙语,采访都没采访成。“真是让人难以置信的耻辱,”该媒体总结道。
(西班牙媒体:难以置信的耻辱)
那么,Richards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
答案是终极“笨”办法:背字典......
好吧,其实不是真正的字典。Scrabble比赛对选手拼出来的词是有要求的,因为显而易见,选手有可能瞎蒙一个词出来,然后字典里正好有...
所以赛事官方会公布一个“单词表”(也有上万词,只是没真正的字典那么多),选手拼出来的单词必须在表里。
Scrabble又不要求选手解释每个单词的含义,所以理论上,你还真可以靠死记硬背来赢下比赛,Richards貌似一直就是这么干的......
没错,“一直”——他不光赢过西班牙语的比赛,还赢过法语的,而这两种语言他都不会说。
2015年,在仅仅背了9周的“字典”后,Richards成了法语Scrabble比赛的冠军。
(2015年赢得法语冠军)
接着到2018年,他居然又赢了一次,这三年他还是没学法语,就是硬背......
(2018年又赢一次)
他的记忆力到底是从何而来的呢?
Richards的朋友,新西兰的Scrabble比赛选手Liz Fagerlund向媒体透露了他的秘诀:
“(西班牙比赛)一年前,他开始记忆西班牙语的单词表。”
“但他不理解为什么其他人做不到,他可以同时看一整组单词,然后它们就会以图片的形式储存在他的大脑中,他可以很快地回忆起来。”
这貌似就是一些记忆法的本质,把人变成摄像机,缺点在于它是单纯的记忆,不存在理解,所以Richards从来都没学会其他语言,但他恐怕也不在乎。
2010年,Richards的母亲Adrienne Fischer曾向新西兰一家报纸透露:Richards在上学时英语成绩并不优异,高中毕业就不念书了,他在Scrabble比赛采用的策略更接近于数学计算,而非语言。
“我认为除了字典以外,他就没读过任何书。”Fischer说。
(比赛中的Richards)
1995年,在母亲的介绍下,Richards接触到了Scrabble,两年后他第一次参加比赛,从基督城骑单车350公里抵达但尼丁市。
在这次比赛上,当时还是新手的Richards面对着字母“CDHLNR-?”(?就是赖子,可以代替任何字母),普通人肯定会想到“Children”,但他却用了两个O和一个E,再借助问号牌代替Y,拼出了“Chlorodyne”,一种19世纪的药物,生僻得要命。
凭借这神之一手,Richards轻取冠军,随后又若无其事地骑车回家。
因为这出色的天赋,Richards很早就成了Scrabble届的王者——字面意思,他早已于2007年成为世界冠军,赢了5次美国全国冠军,8次英国冠军,11次新加坡公开赛冠军,15次世界最大Scrabble比赛曼谷国王杯冠军。
截至2018年12月,他已参加过3673场比赛,其中获胜2811次,胜率超过75%,几乎一出手,别人就只能争亚军了......
然而,这样一个如此精通词汇的人,却很少使用词汇来交流。
每次比赛,他都几乎不流露任何情绪,即便对手将其视为偶像,在输掉比赛之后与他握手表示激动,他顶多也就是微笑一下,点点头。
(对手激动与Richards握手,后者几乎面无表情)
赛后也常常有媒体想要采访他,他也基本全是微笑拒绝,然后默默骑车回家。
不过也有记者曾经和他进行过交谈,即Stefan Fatsis,他曾多年对Richards进行过报道,早在他刚出道时就开始了。
1999年,在墨尔本举行的比赛上,Fatsis曾问过Richards,你是不是有过目不忘的本领。Richards罕见回复道:
“我觉得‘过目不忘’可以有28000种解释。我可以很容易回忆起图像,但我无法将图像放在上下文中理解。我可以记住一张图,但我记不住在哪看到的。只要我看到单词本身,我就能想起来,但如果是听到或者说到,我就记不住。”
在2009年的一篇文章中,Fatsis对他如此评价道:
“Richards是我见过的第一个真正不在乎游戏结果的玩家,他只对游戏过程感兴趣。”
“他不接受采访,不管他赢得了多少冠军,他就是不喜欢接受媒体采访。”
(今年参加比赛的Richards)
而他之所以要进入法语和西班牙语比赛,Fatsis认为他就是“独孤求败”,赢腻了.....
“我的直觉是,他已经对英语Scrabble字典的260000个单词厌倦了,他想要新的挑战。”
没人知道Richards平时究竟在干什么,据说他独居,不抽烟不喝酒,工作是看监控。他除拼字以外最大的爱好貌似就是骑车。在比赛前,他会骑很长很长的路,在脑子里反复回忆他想复习的那一页的图像。
2018年赢下法国拼字比赛后,他的朋友向媒体透露,他最近的愿望是想骑车穿越印度,至于这件事有没有发生,理所当然地没有任何报道。
“很多人都想采访他,但他不感兴趣,他根本不明白别人为什么会对他感兴趣。”
行吧,这种天赋,普通人确实羡慕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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