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辗转三省涉嫌受贿逾2.6亿人民币 正部级韩勇认罪
陕西政协原主席韩勇星期四(12月12日)一审被控受贿2.61亿余元(人民币,下同,4800亿新元)。
这名过去30多年辗转吉林、新疆、陕西三省受贿的正部级官员,当庭表示认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发布的消息,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星期四一审公开审理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政协原主席韩勇受贿案。
检方起诉指控称,1993年至2023年,韩勇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中共吉林省纪委副书记;
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陕西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61亿余元。
韩勇当庭表示认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韩勇生于1956年10月,吉林九台人,去年10月被官方通报落马。
今年4月,官方通报韩勇被开除中共党籍。他被指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干部任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韩勇还被指“政治意识淡漠,不敢担当斗争,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卖官鬻爵”“违规低价购房”“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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