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韩检方请求判处李在明2年有期徒刑,后者当场驳斥检方无理起诉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0日就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最后一次庭审。检方向法院请求判处李在明2年有期徒刑。韩国《朝鲜日报》最新消息称,李在明当天在庭审中发声,驳斥检方是无理起诉,并坚称自己无罪。
报道称,李在明当天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理的《公职选举法》案结案庭审最后陈述环节,进行了长达18分钟发言。其间,他将自己比作近现代的韩国政治家,提到(韩国独立运动家)金九被暗杀、韩国前总统金大中被判无期徒刑等并说道:“我自己也曾被刺伤,幸运的是活了下来。”
20日,《公职选举法》案最后一次庭审结束后,李在明离开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图源:韩媒
报道称,接着,李在明提高音量表示,“检方捏造案件起诉了我。现在他们又以我发布虚假言论为由,要求判处我两年徒刑”,“过去,检方至少不会凭空编造证据或材料。但(现在)在这件案件中,他们竟然编造出我从未说过的话。”
李在明在结束最后陈述时表示:“因为不知道(审判结果)会如何,所以我也感到非常不安,”但相信司法部门“会根据客观事实和真相作出合理的判断。”
李在明在当天审判结束后,向等待他的支持者们举手示意。当记者询问他“对于(检方)请求判处2年有何看法”以及“如果被判有罪,将无法参选总统,请发表一下意见”时,他均未作答。
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9月20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最后一次开庭。检方向法院提出判处李在明有期徒刑2年的刑罚,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将于11月15日对此案进行宣判。据悉,如果李在明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而被判处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300元)以上罚款的刑罚,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并被剥夺今后5年的被选举权。
李在明被指涉嫌在2021年12月22日作为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接受某广播节目采访时,声称自己并不认识已故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第一处长金某,这被检方认定为虚假事实,并于2022年9月被检方不拘留起诉。此外,检方认定他在2021年10月20日接受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对京畿道的国政监查时,对于白岘洞某地用途变更的提问做出了虚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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