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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3名华人在英国公寓里开妓院!分工有序利润巨大,被抓后居然一共只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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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3名华人在英国公寓里开妓院!分工有序利润巨大,被抓后居然一共只判了......

英伦圈 英伦圈 前天 07:45


这几天,英国多家主流媒体报道了一个涉及华人的人口贩卖加组织卖淫的重大案件。



尤其是案发地苏格兰当地的媒体,比如“苏格兰现场”、“苏格兰太阳报”、“每日记录”、“爱丁堡新闻”等,都对此事给予了关注和报道。


1、令人惊叹的地下犯罪网络,巨额的黑色收入


据报道,三人因在格拉斯哥公寓组织性交易、剥削妇女被判入狱20多年。


肖敏、秦黄和黄国磊(三个人的名字均为英文原文报道的音译)在丹尼斯顿、加内特希尔、邓达斯港和凯尔文布里奇租了公寓,并把这些公寓用作卖淫场所,剥削被贩卖的妇女,赚取巨额经济收益。


那么,具体的案情是怎样的呢?


首先,咱先说说这所谓20多年监禁。


仔细看完它们的报道,咱们发现这个20多年说的并不是每人判了20多年,也不是说刑期最高的人判了20多年,而是,三个人加一起一共20年!


这苏媒的标题也确实是水深。


苏媒称,38岁的肖敏、31岁的秦黄和35岁的黄国磊,这三人的案件是苏格兰警方和内政部联合开展的“快速行动”的一部分。


一群女性(主要来自东亚)被一群老练的犯罪团伙利用,在格拉斯哥、爱丁堡及英国各地提供性服务。



肖敏承认了《人口贩卖和剥削法》中的一项指控,其中包括“协助和教唆卖淫”,被判入狱八年半。


秦黄(女)承认了同样的罪行,同样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该指控时间跨度为 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9 月。


黄国磊被判入狱四年零三个月。他承认了参与管理了三套作为色情场所的公寓。


法官普尔女士表示:“(这些人)设立妓院,关押和贩卖妇女,进行卖淫涉及故意贬低同胞。”


注意,这个同胞说的不是中国同胞或亚洲同胞,而是人类同胞。法官的原话是fellow human beings——全人类同胞。



法官进而补充道:


“卖淫是一种非人性化的经历。妇女往往最终被剥夺了为自己利益行事的能力(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再大白话一点就是:任人宰割)。她们不是作为人而受到重视,而是作为潜在的利润来源。”


没错,这句话说到点儿上了。在皮条客和嫖客眼里,女性不再是有独立人格和思想的人,只是明码标价的器官壳子。


法官对三个人继续说道:


“当此类罪行曝光时,法院通常会判处重刑。尔等三人的参与在苏格兰犯罪网络的运作中发挥了重要而重大的作用。”


三个人听了这话肯定害怕了,心想,这指不定判多少年呢,弄不好牢底坐穿。


最后发现,仨人一共才判了20年出头儿。


英国的监狱虽然跟北欧那种四星级酒店一样、连音乐排练室(里面全是顶级乐器)都有的监狱没法比,但好歹也都是干净整洁、单人牢房,条件不比学生宿舍差。



表现好了的话,还有大幅度的减刑,里面还有函授大学可以读。对于被关押人员来说,几年一晃就过来了。


2、判刑之后,几个人表现崩溃,难道有冤情?


咱们先说一个很伤感的话题。


每当这种新闻出来,评论区里就会有人跳出来给这些组织人口贩运和卖淫的人辩解,也就是俗称的“洗地”。


这些人会说,那些卖淫的亚洲女的都是自愿的——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还会说这些女的本来也没身份,找不到合法的工作,而这些地下妓院反倒是帮助了她们谋生,帮助她们留在英国等等。


之前发了与本案同类的新闻后,各个华人媒体的评论区里总是能见到这样的留言。这次也不例外。



这不由得让人怀疑,留下这种言论的人,会不会干脆和人口贩运者以及组织卖淫的人就是一伙的?


或是他们亲戚朋友之类的?


否则怎么会大言不惭地讲出这种奇葩的逻辑。


那么,被判刑后,几位犯罪分子都是如何表现的呢?


秦黄被铐在牢房里,抽泣不已。而黄国磊下楼时用母语大声喊叫(英国人听不懂他喊叫的内容是什么)。


难道他们有冤情?


看看具体的案情介绍就知道他们冤不冤了。


检察官格雷格·法雷尔上个月告知法庭:“警方发现了一个复杂而重要的犯罪网络,该网络正在安排、招募和协助卖淫活动。同时,此案还涉及运送和窝藏从事卖淫活动的女性。”


法雷尔先生补充说,犯罪团伙利用假身份租用一些用于当成妓院的公寓,在生意中获得了“巨额经济收益”。


他说,秦黄参与了这些女性和性交易房产的“日常管理”,同时她还帮助组织发布各种在线广告。


黄国磊则是一名“看管人”,而肖敏则在生意中扮演着“监督员”的角色。


事实上,这个案件的侦破工作从2020年2月就开始了。到现在已经有4年零4个月时间了。


2 月2020 年,警方获悉,格拉斯哥丹尼斯顿的一间公寓被经营成所谓的“中国妓院”。几个月后,警方进行了一次突袭——黄国磊和其中一名被贩卖的妇女都在那里。


法雷尔描述了这个色情场所的细节:


“该妓院配备齐全,可用于提供性服务。其中包括一张放着毛巾的床和一张摆放着避孕套、湿巾和婴儿油的边桌。”


此后,警方在该市 Garnet hill 的一间公寓中发现了另一家妓院,另外在格拉斯哥的丹尼斯顿和邓达斯港发现了另外两家妓院,在爱丁堡的老城区发现了一家。



2021年5月,随后发现秦黄在格拉斯哥 Townhead 的一个新场所从事“性剥削”活动。


此外,他们在该市的 Kelvin bridge 还有一个性交易公寓。


法庭获悉,该团伙将五名女性带到了英国。


其中两人在中国欠债,另一人是在赌场被“招募”的,第四人护照被没收,随后被带回英国成为了性工作者。


第五名女性表示,她于 2019 年抵达英格兰,在那里“非法”工作,之后被说服前往苏格兰。


几名主犯的身份背景及犯罪历程,警方也有公布。


肖敏最初是非法进入英国的,一直住在伦敦南部。他因负债累累而参与了犯罪活动。


秦黄则是持学生签证来到英国,是一名未获批准的庇护寻求者,她靠每周 140 英镑的福利生活。法庭获悉,她认为一些涉案女性“同意”她们所做的事情。


也就是我们上文所说的:“这帮女的都是自愿的”。


但是,秦黄的律师 Mark Moir KC 表示,她还欠中国其他人的钱。


敢情这些人折腾半天,还欠别人钱?


黄国磊于 2018 年来到英国,他在利物浦的一家妓院被捕。


辩护律师伊恩·麦克斯波兰 (Iain McSporran) 表示,他似乎并不认为涉案女性是“受害者”,她们是“自愿从事这项工作的女士”。


麦克斯波兰先生补充说,黄国磊坚称他不认识与他一起受审的另外两人。

当然,他的“坚称”丝毫并未改变法官的判决。


检察官已提出动议,要求对这三人实施严重犯罪预防令(即“超级反社会行为令”)。


这个预防领旨在打击和监控犯罪分子出狱后重返街头后的活动。下个月将举行听证会,就此作出决定。


另外,主犯基本都是非法来英(或留英),出狱后是不是应该立即遣送回国,还是继续流入英国社会,我们还不得而知(目前也没有新闻报出来)。


以上就是整个案件的全貌了。


他们到底冤不冤呢?


网友们可以判断,留言。


3、其实,在英国卖淫是合法的


聊起这个话题,我们就一起聊聊欧洲部分国家对于卖淫嫖娼是怎么规定的吧。


英法都是卖淫合法但拉皮条非法。


没错,在英国,卖淫是合法的。但是拉皮条,设立地下妓院,组织卖淫,那就是有组织犯罪了。


法国更绝,前几年新出一法规,卖淫合法,嫖娼非法……


两国法律大体可以这么概括,可以自力更生但不能组织经营。


这种可以卖瓜但又不准吆喝,可以卖啤酒又不让开酒吧的“奇葩”规定,不少网友都想知道它背后的法理到底是怎么样的。


法理很简单:


女性有掌控自己身体的权力,执法部门可以打击有组织卖淫,有组织犯罪,但女性掌控与使用自己身体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不应由政府限定或被执法者干涉。


女性有权自主做出选择,哪怕是糟糕的选择。就像每个人都有权选择去过令自己后悔的生活,哪怕是糟糕的生活。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想,也不应被更有权势的人指定一个对他/她“有利”的“好”生活。


这个案子是不是仅为个案,还是说同样的情况有很多,只是警方还没有一个个打掉,我们不得而知。


但这足以提醒很多心怀不轨的人,违法乱纪和缺德的事情别干。英国警方可能有时候办事有点慢,但绝对不会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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