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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维州地税变更,您要多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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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维州地税变更,您要多交税吗?

大澳网 大澳网 2024-02-19 12:30

新年伊始,地税更新,空置不行,分摊不让


2023年12月12日,维州政府地税修正法案State Taxation Acts and Other Acts Amendment Act 2023,通过了英王批准Royal Assent而正式生效。

该修正案涉及到多个层面的地税,上周ML Tax Solution为您解释了其中的空置税部分,今天我们继续为您介绍一下‘地税不分摊’的政策。

你买我卖,地税不摊,公不公平?


新政规定
·01/01/2024起签署的合同


·买卖双方交接房产时,地税不再允许分摊


·1千万或以上的合同除外


‘这是啥意思?之前能分摊?咋个分摊法?对我好不好?’


举例说明:


2023年11月8日,张先生通过拍卖,以150万的价格,将投资房出售给了李小姐,交接日是2024年1月8日。李小姐当场支付了15万的定金。



2023年12月31日,张先生拥有自住房和这套投资房,他的自住房无需缴纳土地税,但是投资房的土地价值为80万,按照政府规定,2024年他需要缴纳$3,450的土地税。



2024年1月8日,房产交接时,张先生的律师为他做了以下的费用分摊:


·地税分摊


Ø01/01/2024-31/12/2024, 一共366天


Ø01/01/2024-07/01/2024, 张先生拥有7天,土地税=3,450X7/366=$65.98


Ø08/01/2024-31/12/2024, 李小姐拥有359天,土地税=3,450X359/366=$3,384.02 – 需给与张先生



·市政费分摊


Ø01/07/2023-30/06/2024, 一共366天,总数$2,800


Ø张先生2,800X191/366=$1,461.20


Ø李小姐2,800X175/366=$1,338.80 – 需给与张先生

·其它费用(水,保险等)分摊,$500 – 需给与张先生


由于张李两家买卖合同是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签署的,以上计算方式正确。



如果拍卖是2024年11月8日进行,交接日是2025年1月8日,土地税分摊就不再允许,市政费等其它费用的分摊可以照常进行。

试问:


·张先生24年1月8日起就不再是房东了,让他交2024一整年的土地税公平吗?


·如果张先生拥有很多投资房,总地价超过了3百万,这套80万的地税将是$21,200,土地税按比例分摊给李小姐公平吗?


·如果李小姐是买房自住,让她交土地税公平吗?

天掉馅饼,意外获利,交税不摊!


新政规定:

·从01/01/2024起


·意外获利税windfall gains tax (WGT)税单出炉后


·卖方不能转嫁给买方


·01/01/2024之前签署的合同或期权合同不受影响


啥是意外获利税?


·从01/07/2023起


·由于政府规划,土地变性,价值提升超过10万


·地主需支付意外获利税WGT


Ø提升10万至50万=(提升价-10万)X62.5%


Ø提升大于50万=提升价X50%


·支付期限(两者最先时)


Ø延期至出售时支付,或


Ø土地变性后30年


举例说明:

王先生在近郊拥有一个农场,地价1百万。2023年8月8日,维州政府将农地变成了居民地,地价涨到了1千万。


王先生需要支付意外获利税=(1千万-1百万)X50%=$4,500,000


2023年9月8日,王先生以1千的价格卖给了地产开发商,2025年9月8日交接。合同规定,交接时,绝大多数的意外获利税会转嫁给开发商。


如果王先生是在2024年2月8日才找到了感兴趣的开发商,那么他们签署的合同就不能将这个WGT转嫁给开发商。

试问:


·如果开发商支付了高昂的WGT, 他们会怎么办?


·如果王先生要独自承担这4百50万的WGT, 他还会以1千万出售吗?


·如果王先生把售价提高到1千5百万,印花税是否会涨高?资产增值税是否会涨高?


·最终谁买单?


抗疫补贴,地主买单,未来十年,多加地税!


新政规定


·为补上政府抗疫费用


·01/01/2024至01/01/2034


·维州地主需交额外土地税



·缺席人士 - 非PR, 不在澳洲一个日历年居住183天


·额外土地附加税从每年地价的2%涨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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